索引号: 113418003552123011/202506-0006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公民
标题: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卫健办秘〔2025〕100 号
成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30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30 08:37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卫健办秘〔2025100


汪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开放市委干部保健办干部健康体检市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公立与民营体检机构并行模式

根据《安徽省干部保健工作规则》规定,干部保健基地医院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会诊、转院、体检、随访、健康教育、日常门诊等工作安排。为此,作为我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池州市人民医院于2002年被省委保健办认定为池州市直干部保健基地医院,承担市直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同时,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了解,我省各市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健康体检基本由各市属公立医院承担,暂未向民营医院放开。

二、关于落实“充分民主自行比选”机制

经了解,周边地市承担县处级以上干部健康体检的医院基本为三甲医院,落实“充分民主自行比选”机制应坚持标准不降、质量不减的原则,在符合同等条件的各类医院中进行比选,目前,我市三甲医院仅一家。

三、关于强化监督管理

为规范医疗行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协作、完善监管机制等方式强化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安全,为保健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干部健康体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市直干部健康体检实际需求,同时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有序稳妥逐步放宽干部健康体检市场,建立多元化体检机构选择机制,在确保体检质量和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其他医院参与竞争,为市直干部提供更多选择。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339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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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