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3280642/201502-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市政协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个人 / 其他
标题: 池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02-16 发布日期: 2015-02-16
废止日期:
池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2-16 15:51 来源: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概况

池州市政协机关内设包括办公室在内的11个正处级机构,即:办公室、调研室、专委会综合办公室、8个专委会。核定行政编制21名和工勤编制7名(厅级领导及工资关系不在机关的专委会主任编制单列)。截止2014年12月,工资关系在机关的人员有35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1人,科级及其以下干部9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9人);工资关系不在机关的市政协主席1人、驻会副主席4人和秘书长1人。因工作需要,占编聘用驾驶员1人,聘用驾驶员和工勤人员8名。

二、主要职责

池州市政协办公室是政协池州市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资政会、界别民专题协商会、主席会议、专委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组织市政协委员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市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以及界别活动。

4、承担政协委员提案的征集、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5、组织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7、承办市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助推全市 “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贡献智慧力量。

做好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资政会议、界别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2015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安排》,开展调研、视察和界别活动;加强提案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社情民意信息、新闻宣传等各类专项工作;加强机关建设,推进工作创新,切实提高机关服务和保障能力。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池州市政协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5年收支总预算562.80万元,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池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收入预算562.8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池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支出预算56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0万元,占5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59.60万元,占46%,主要用于召开政协会议、组织委员视察、调研等专项工作支出。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池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6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3.02万元,占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7万元,占8.1%;医疗卫生支出8.58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5.83万元,占2.8%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93.02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94万元,增长3.3%。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40.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万元,主要用于与一般行政管理相关的项目支出;“政协会议”54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政协会议支出;“委员视察”6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支出;“参政议政”38万元,主要用于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5.37万元,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01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为退休人数减少。

(三)“医疗卫生”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8.58万元,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障方面支出,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73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5.83万元,用于缴纳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4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和工资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