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单位:
我中心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部门网站发布了“市本级保证金清退公告”,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标人尚未办理退款手续,且无法取得联系,致使部分保证金无法退付。请各投标人相互告知,及时按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2022年12月31日前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我中心会将历史遗留保证金上缴财政,不再清退。
附件:未退保证金明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