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做好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工作。二是完成市数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审查工作。三是根据省管局要求,组织开展低效闲置办公用房清查上报工作。
2.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完成市委大楼前后门厅雨棚维修更换项目改造工作。二是完成波斯曼大厦室内消防设施更新工作,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完成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中心服务保障筹备工作。
3.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一是印发《池州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县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二是完成2021年度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汇总数据已上报省管局。三是完成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工作。四是完成第一季度市直定点维修企业维修费用审核工作。
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推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公共机构食堂底数摸排。二是完成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2个示范点选点工作。三是继续推动原市自规局和原政务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改造。四是赴各县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题调研,推动节能重点工作开展。五是完成2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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