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与市国资委、城投公司对接,圆满完成市国资委收回城投公司的23套行政房产产权确认工作。二是做好办公用房日常调配和维修审批工作。三是完成民政局新建的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和市认知症照护中心改造项目审查工作。
2.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圆满完成红森大厦B座室内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市直机关食堂管理工作会议,扎实抓好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市直机关食堂服务保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对所管理的集中办公楼要求严格落实“两码”联查,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区出示安康码、行程码并做好登记;加强快递收发管理,落实快递进门消毒消杀制度。四是圆满完成所管理集中办公区2家物业服务公司第一季度考核工作。
3.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一是圆满完成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平台第一批更新车辆采购工作。二是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池州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三是根据国管局及省管局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统计填报工作。四是组织对市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第一季度维修账目进行审查,规范维修管理。
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节能规划,印发《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的通知》(池公节办[2022]3号),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二是继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4月份,组织2家市直机构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三是圆满完成全市2021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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