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58499158/201606-0008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答复 文号: 20160616
成文日期: 2016-06-16 发布日期: 2016-06-16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答复
发布时间:2016-06-16 11:30 来源: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池公管函〔2016〕11号

 

市住房城乡建委:

    江国祥委员提出的《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5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减轻投标企业负担,服务全市建筑业发展,目前我局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实行无纸化操作、线上交易,减少投标企业制作标书、报名投标及往返交通等方面支出,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二是取消相关不合理的保证金。如取消实力证明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等专项保证金,减少投标企业投标财务成本。

    三是按照规定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定标后及时退付非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减轻投标企业资金成本。

    四是严格投标资格设置。考虑到本地建筑业企业业绩水平整体不高,高资质企业少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审查时,严格要求招标人按最低限设置投标人资质标准,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置业绩要求,积极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特殊项目,确需设置业绩条件的,一律实行标前公示。

    在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的同时,我市招投标市场也还存在着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现象,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职责,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发展。

    一是加强投标人诚信管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部分投标人恶意报价、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动态调整评标办法,改进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值计算方式,在合理范围内增加评标基准值随机性,从技术层面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快网上招投标工作进程,全面实施电子招投标,努力减少投标人综合投标成本。

    四是完善限额以下工程招标管理办法,适度提高限额标准,建立以本地二、三级资质企业为主的小额企业库,限额以下工程在小额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中标人,提高工作效率。

    联系人:刘航波               联系电话: 2318291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