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中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取消低价中标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发展历程
(一)计划经济时期设定标底招投标模式
计划经济时代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实行“谁最接近标底谁中标”的方法,即招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预算定额和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即“标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依据相同的标准,再编制各自的工程预算,评标过程中以投标人的预算报价和招标人编制的标底进行比较,预算报价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即中标。其中,预算定额是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标准,是社会平均施工管理水平的体现,同时也是这个时期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必须遵循的原则。这种情况下对标底的保密要求和施工企业造价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很高,随着建筑业改革和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工作的推进,这种招投标方法越来越不适应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过渡阶段随机摇球招投标方式
随着《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模式的过渡阶段,在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自身的企业定额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避免招投标过程腐败现象的发生,我市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大部分采用在公开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下浮一定区间,通过随机摇球的方式抽取下浮率(即确定评标基准值),谁最接近评标基准值即中标的评标办法(简称“随机摇球法”)。这种评标办法虽显公平,但体现不出竞争性,无法促进施工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违背了招投标的本意。
(三)市场化条件下有效最低价法招投标运用
2013年以来,通过考察省内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同时考虑到在一定范围内节约政府性资金,我市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采用了根据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分别与投标人报价进行比较,通过投标人总报价、综合单价、措施费用报价等分别比较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中标的评标办法(简称“有效最低价法”)。此评标办法也是我省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使用范围较广和使用效果较好的评标办法。
二、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的由来
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并全面推行合理低价评审制度具有充分必要性和合理性,首先是规范的建筑市场所要求的,该制度与国际市场惯例接轨,最大限度地提供和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其次是合理适度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合理最低价评标法体现了业主的意愿,有效促进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它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推行要求,也符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
三、我市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运用现状
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从2013年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以来,房屋建筑工程的中标平均下浮率在13%左右,市政工程的中标平均下浮率在18%左右,基本处于合理状态。但也存在部分项目个别投标人为了盲目谋取中标,恶意降低投标报价,企图中标后通过设计变更以增加预算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投标人诚信管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部分投标人恶意报价、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通过招标人调整有效最低价法评标参数,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增加中标人的合理利润。
三是不定期更新评标办法,改进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在合理范围内增加评标基准值随机性,减少投标人围串标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快网上招投标工作进程,全面实施电子招投标,努力减少投标人综合投标成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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