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发布,推出11个示范创建省级管理特色做法,以及82个典型示范县(市)“四个创新”的典型经验。青阳县“综合施策,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发展”经验做法成功入选,是我省唯一入选的矿产类典型示范县。
自2023年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以来,青阳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全县采矿权总数压减至34宗,大中型矿山比例提升至79.4%,产业集中度达99.46%,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格局基本形成。同时,持续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新增省级绿色矿山5家,2家矿山参与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监管”三级协同治理模式,创建期内全县完成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6宗,累计修复面积35.08公顷,投入治理资金3581.72万元,实现关闭废弃矿山治理动态清零;完成工矿废弃地转型利用示范项目2个,盘活低效用地166.09亩,推动矿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升。此外,搭建县级矿山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推动矿山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转型。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该县依托优势矿产资源,成功引进安徽宝镁年产30万吨镁基轻合金及深加工项目,初步形成从原矿开采到高端制造的镁铝轻合金完整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