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朱鸿,副主任王家莹、纪良才,秘书长王枞红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副市长王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光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要求有关机构充分吸纳审议中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报告,认真研究对常委会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 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调研报告。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会议审议中提出的建设性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审议了关于池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关于池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财经委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好报告,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免事项。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负人民重托。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强调,参与大会筹备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加紧准备,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大会期间发挥带头作用,确保完成确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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