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升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出台《池州市环评文件“蓝、黄、红”分类亮牌管理工作方案》,环评工作从过去“事后处罚”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预警、事后评价”全流程监管模式。
据了解,该方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自2025年11月21日起正式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涂闯介绍,分类亮牌管理将依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实行差异化监管:对编制质量高、按期完成修改的,出示蓝牌予以激励;对编制质量较差、影响修改进度的,亮黄牌提醒限期整改;对存在弄虚作假、关键内容错误缺失等严重问题的,亮红牌警告并纳入重点监管。亮牌结果按月统计、按年累计,每五年更新清零,并定期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发布,供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参考选用。
为保障方案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亮牌判定、公告发布等工作;直属技术单位建立亮牌数据库,按月汇总相关情况;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基础信息上报、红黄牌项目跟踪督办等职责。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制度执行公平公正。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在线上开设亮牌专栏,并对首次亮牌情况进行公布。“我们将持续跟进方案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优化亮牌判定标准,同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真正通过分类亮牌管好环评质量,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涂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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