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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钱雪梅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11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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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7月10日,《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市拥有立法权以来,首次就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制定的专项法规。
  《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共二十三条,内容涵盖九华黄精产业发展的政府及部门职责、产业发展规划、种质资源保护、种植销售、质量安全、科技研发、品牌建设、文化挖掘、人才保障、资金支持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着力解决当前九华黄精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聚焦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链条化”发展方向,推动九华黄精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条例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外地关于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立法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精心打磨并经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该条例是我市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池州特色的一部‘小快灵’立法典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军介绍。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九华黄精产业发展,全市黄精种植基地面积达12万亩,种植规模5年实现10倍增长。其中,百亩以上基地60个,千亩以上基地9个。在产业链延伸方面,已开发黄精食品、保健品、饮品等三大类40多种产品,2024年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30亿元。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文明表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助力九华黄精产业做强做优,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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