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朱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家莹、纪良才,秘书长王枞红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副市长胡军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会议认为该条例经三次集中审议、多轮修改完善,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大家的智慧,表决予以通过,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确保法规批准后及时宣传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掌握情况,推动法规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要求法制委会同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聚焦解决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全市松材线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针对条例实施中的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防治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凝聚护林共识,不断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整体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和有关工作任务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进行跟踪,推动意见落实,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请求和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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