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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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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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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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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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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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11: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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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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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科毕业,在池2019年购买首套房,当时办房产证时工作人员也未告知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请问现在可以办理补贴吗?联系哪个部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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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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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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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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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14: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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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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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一、适用对象 根据池办秘[2018]139号文件规定,具有承认学历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等高校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技能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新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需自主创办企业满1年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我市企业(不含国企)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需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3、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需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政策所称企业,是指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企业。政策所称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原则上根据每年年初发布的急需紧缺岗位目录确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不在目录中的急需人才,由主管部门提出,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认定。 二、申报提交材料及流程 1、申报材料 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学历(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或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5)引进后在池州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的,提供本人购房合同(期房)、房产证件(二手房)或不动产权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书。引进时间以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间为准。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复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打卡发放至人才本人的个人账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