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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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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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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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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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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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09: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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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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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0年购买的商品房,一直都没有办理土地证,今年我将房贷还清,办理后续的一些手续,需要土地证,请问到哪个部门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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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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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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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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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0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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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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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来信反映2010年购买的商品房,一直都没有办理土地证,今年将房屋贷款还清,办理后续的一些手续需要土地证,咨询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土地证事宜,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反映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凤凰城小区,2010年办理了房地产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证。2015年11月之前,房、地分散登记时颁放的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统一登记之后,停发旧证、颁发房地合一的新证“不动产权证书”。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联系并告知可向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变更登记申请及审批表(简称:土地分割证)即可,如土地分割证遗失,产权人本人持房地产权证、身份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换证业务。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