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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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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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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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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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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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14: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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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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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购买了新农村医疗保险的,在生育的时候能否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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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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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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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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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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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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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标准为900元。 具体情况可浏览我局网站相关政策文件(http://ylbzj.chizhou.gov.cn/News/show/227949.html)以及相关政策解读,或者致电我局业务科室电话:0566-3387886.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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