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清溪绿城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
二、出让土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区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但房屋买卖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28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