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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开始时间:2026-09-09 14:42 结束时间:2026-10-09 14:42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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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就《关于废止<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10月09日

二、征集方式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邮寄至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美帝雅大厦7楼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邮编:247210;请在信封上注明“《管理办法》废止建议”字样。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sjhzcfgk@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管理办法》废止建议”字样。

(四)联系电话:0566-8016626。

附件1.关于废止《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废止《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

池州市林业局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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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池州市林业局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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