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牵头修改的《核定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8日。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信函邮寄至:池州市清风东路88号池州市税务局409办公室,邮编:247000。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zswcxk409@163.com。
联系人:尹良田,联系电话:0566-2126093。
附件:1.核定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核定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