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法院昭潭法庭运用“法官+驻庭调解员”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127起案件纠纷— —
庭前调解重修邻里情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昭潭法庭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邀请驻庭调解员联动参与纠纷化解,成功促成村民袁某、叶某与陈某达成庭前调解协议,三方免于对簿公堂。
原告陈某与叶某是朋友关系,叶某与袁某是亲戚关系。2025年7月,袁某家中装修,邀请叶某做木工,与叶某相识的陈某主动提出做帮工。施工时,陈某自带的人字梯高度不够,叶某提醒他更换一把,陈某考虑路远没有更换。不料,施工过程中陈某从高处滑落,致使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村委会对此事进行了调解,三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随后,陈某起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黄鹏鹏接手案件后,细致梳理案情、研判利弊。“这起案件事实清晰、权责可定,依法作出判决并不困难。可一旦一纸判决落地,会影响他们的亲情和邻里情谊。”黄鹏鹏说。为此,昭潭法庭决定启动多元调解机制,请来了驻庭调解员郑治吉。
郑治吉70多岁,退休前是昭潭镇司法所所长,做了一辈子司法工作,在当地威望高、人缘好。退休后,他经常热心为群众义务调解纠纷。2024年9月,昭潭法庭聘请他为驻庭调解员。
调解中,郑治吉不讲大道理,开口就是家常话:“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乡里乡亲,有矛盾完全可以坐下来好好沟通啊。”他先讲六尺巷的故事,用清代名臣张英家书里那句“让他三尺又何妨”来劝三方亲友之间互相退让;随后又讲起东至周氏家风,解释周家世代和睦、人才辈出,根源就在包容谦让。“你们本来就是亲戚朋友,正是因为关系好,才会在一起做事,谁都不愿出意外,别让一场事故毁了多年情分。”
老郑的话,句句落在三人心里。黄鹏鹏同步释法明理,厘清劳务关系、责任划分。法理与情理交织,三方情绪慢慢平和。最终,袁某、叶某与陈某达成庭前调解协议,三方重归于好。
黄鹏鹏介绍,法官严守法律标尺,调解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本土优势,将法治刚性与乡情柔性有机融合,可以很好地将矛盾化解在庭前、让温情留驻乡间。自2024年设立驻庭调解员以来,昭潭法庭已通过“法官+驻庭调解员”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127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