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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邻里纠纷调解案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

作者:记者王晶晶 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0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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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报送的《潘某与吴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该案将本土百年家风文化融入基层解纷,联动多部门化解跨越十余年的邻里纠纷,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潘某与吴某是东至县青山乡同村村民,两家耕地相邻。2002年,双方为方便耕种约定互换耕地,期限十年。互换期间,吴某因开办棉花厂,在涉案耕地上修建围墙。2013年换地协议到期,潘某要求吴某拆除围墙并赔偿占地损失,却因赔偿金额分歧僵持不下。十余年间,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奏效,潘某最终诉至法院。
  东至法院昭潭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办案团队研判认为,双方虽积怨已久,但乡情基础仍在,一判了之难以真正修复邻里关系,随即联合青山乡派出所、司法所组建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先赴争议现场实地测量围墙,确认占地事实,随后走访村干部和周边村民,梳理出核心争议为赔偿金额差距过大。首次调解遭遇“闭门羹”后,小组成员分工协作:派出所干警以邻里乡情为切入点缓和对立情绪,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法官则采取“背靠背”方式与潘某沟通,帮其测算拆除围墙、恢复耕种的实际成本约4000元,讲明其主张的3万元赔偿缺乏合理依据。几番释法说理,潘某逐步降低了赔偿预期,但双方的心结仍未彻底解开。
  “邻里纠纷光讲法条硬邦邦的,用老祖宗传下来的家风家训、用一起生活的邻里情分更能打动人。”该案承办法官民二庭负责人王翔说,调解小组随即调整思路,邀请双方走进当地周氏家风调解室,以《周氏家族家规十八条》中“息讼端”“戒争求胜”的古训为切入点,讲述晚清两江总督周馥“瓜果调解”的历史典故,聊起年轻时两家互送鸡蛋蔬菜的和睦往事。在传统文化和乡情感化下,双方情绪渐渐缓和,对立态度开始松动。
  情感破冰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规定讲明法律后果,调解小组现场见证双方重新丈量土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返还0.17亩土地,一次性支付潘某1000元补偿款,并限期拆除围墙。目前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两家重归于好。
  近年来,东至县人民法院深挖本土文化资源,将“和为贵”的传统家风理念融入基层解纷实践,构建“司法引导+多元联动+文化浸润”的多元解纷体系,累计运用家风调解模式化解邻里、土地、家事等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化解率超66%,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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