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与杜村派出所、杜村乡西河村村委会深化协作、紧密联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既化解双方多年矛盾,又有效规避风险升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原告刘某与姜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结婚30余年。刘某诉称姜某长期酗酒,酒后情绪失控常因生活琐事对其进行殴打,双方经常发生激烈争执,也多次报警处理,为此,刘某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
该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处理不当易引发社会风险。案件受理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启动“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对接,在全面研判案情后,认为调解是化解纠纷、平息矛盾的最优路径,随即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启动联合调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调解过程中,办案团队与民警及村干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采取“面对面”倾听诉求的方式,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承办法官聚焦离婚诉讼核心要点,向双方细致释明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村干部利用“ 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民警则耐心劝导双方冷静下来,深刻认识过激行为的潜在危害,为纠纷化解营造理性沟通氛围。在多方沟通疏导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共识,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该起离婚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联动解纷,联合的是各方力量,解决的是源头纷争。此案的成功调解,是县人民法院践行“青法先锋·典亮民生”党建品牌的生动实践,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村委会等单位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多方联动调解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