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0319/201809-004 | 组配分类: | 河湖管理保护情况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水务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市级河长第二次例会召开 | 信息来源: | 市水务局 |
文号: | 关键字: | ||
发布日期: | 2018-08-30 | 访问量: | 6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29日,市级河长第二次例会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前一阶段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推进下一阶段工作。会上,夏吉苗副市长还为4名“民间河(湖)长”代表颁发了聘任证书。
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将河湖管理保护体系由多头管水的“多部门负责”模式转向“首长负责、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模式,是推动落实河湖管治保党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聚焦年度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务求河(湖)长制既要有“名”,更要有“实”。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落实河(湖)长制的使命担当,真正把河(湖)长制抓紧、抓细、抓出实效。要聚焦重点任务,着力在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修复、创新执法监管机制等六项工作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强责任落实、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方曙祥 钱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