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大 池州市政府 池州市政协

地税税务登记证核发

信息来源:池州市地税局  发布日期:2009-01-14   文字大小:【】【】【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2条。

二、办理程序

1)提交证件和资料;

(2)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审核提交证件、资料和登记表,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

三、申请条件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列表 表 格
1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暂无
2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暂无
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暂无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暂无
5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 暂无
6 开业通知书; 暂无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 暂无
 
   

五、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七、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