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有关事项做了布置,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评审标准条件。根据规定,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中介服务的科技人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依据。评聘农业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的品种权视同专利权。各有关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修改完善评审标准条件,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实际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二是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等进行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办法,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评聘分开方案的事业单位,不得以评聘分开为由,超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申报评审。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相衔接,从今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是进一步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各评审委员会要贯彻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以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价。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政府人事部门和评委会组成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评委库届满三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要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完善和创新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