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案交我局办理3件(主办1件,协办2件),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交我局办理6件(主办4件、协办2件)。为切实做好建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就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1、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和协调、服务工作。
2、各承办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办理,及时报送。各相关科室办理建议案和提案任务分解见附表。
二、严格办理时限
1、市人大建议案协办件须在4月30日前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主办件须在6月30日前向代表反馈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函和代表意见反馈表须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
2、市政协提案协办件要在6月20日前将协办意见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给主办单位,主办件要求8月底以前办复完毕。
3、市政协提案主办件的协办科室要在6月20日前将协办意见交主办科室。
三、规范办理流程
1、认真审阅建议、提案原件;
2、拟订答复提纲;
3、搜集素材;
4、拟写答复;
5、分管领导审核;
6、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
7、修改并答复。
四、强化沟通联系
各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主动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三个百分百”:百分百与代表、委员沟通,耐心听取意见;百分百与代表、委员协商,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百分百向代表、委员答复办理情况。
五、规范办理答复
1、按代表建议答复格式(见附件2)办理。
2、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和协办件由承办科室按要求在网上办理系统回复(登录密码由市场体系建设科提供)。(http://www.zxtaw.com/admin/index.asp?mymodule=512911)
3、市人大建议案的答复函及《人大代表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同时发电子档至czs2042112@163.com)。
4、各承办科室要及时将建议案和提案的答复函及《人大代表意见反馈表》送市场体系建设科,并发电子档。
附件:1. 市商务局2020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3.人大代表意见反馈表。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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